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实施新基准地价的通知
作者: 发布于:2018/6/12 1:31:44 点击量:
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实施新基准地价的通知
常政办函〔2017〕12号
武陵区人民政府,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单位:
常德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修订工作已完成,更新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市城区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新基准地价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原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实施新基准地价的通知》(常政办函〔2012〕85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常德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
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2月24日